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二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2 月 2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二六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 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八二七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 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四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潘進柳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四 日 ~B法院書記官 卓清和 ~F0 ~T40 附表: ┌──────────────────────────────────────────────────┐ │股票附表: │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三 │ │ │ │ │ ├─┼───────────────┼──────────────┼────┼───┼────┼───┤ │2│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九─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