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三四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4 月 1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四三四號 聲 請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四八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十四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陳清怡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八 日 ~B法院書記官 黃楓茹 ~F0 ~T48 ┌──────────────────────────────────────────────────┐ │股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四八八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八 │ │ │壹萬 │ │ ├─┼───────────────┼──────────────┼────┼───┼────┼───┤ │2│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0 │ │ │壹萬 │ │ ├─┼───────────────┼──────────────┼────┼───┼────┼───┤ │3│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一 │ │ │壹萬 │ │ ├─┼───────────────┼──────────────┼────┼───┼────┼───┤ │4│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三 │ │ │壹萬 │ │ ├─┼───────────────┼──────────────┼────┼───┼────┼───┤ │5│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五 │ │ │壹萬 │ │ ├─┼───────────────┼──────────────┼────┼───┼────┼───┤ │6│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一 │ │ │壹萬 │ │ ├─┼───────────────┼──────────────┼────┼───┼────┼───┤ │7│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E0000000─三 │ │ │壹萬 │ │ ├─┼───────────────┼──────────────┼────┼───┼────┼───┤ │8│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D0000000─三 │ │ │壹仟 │ │ ├─┼───────────────┼──────────────┼────┼───┼────┼───┤ │9│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八NX0000000─三 │ │ │柒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