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九五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九五六號 聲 請 人 廣得利膠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九二六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三十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陳清怡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二十六 日 ~B法院書記官 黃楓茹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九二六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台灣銀行桃園分行 │九十三年一月十二日 │伍拾柒萬叁仟柒佰│0000000 │ │ │ │司柯長崎 │ │ │陸拾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