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47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478號
- 上訴人
- 固基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單元家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弄2號1樓
上列上訴人與單元家具有限公司因94年度訴字第1478號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290,4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4,8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