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80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五二五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6 月 30 日

法官陳清怡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五二五號

聲請人
旭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辯

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不慎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四九八號公示催告,並刊登
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
,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支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四九八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三十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清怡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  記  官 黃棟楠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三十    日
┌──────────────────────────────────────────────────────┐
│支票附表:                                          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五二五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臺幣)  │        │  │
├─┼─────────┼─────────┼───────────┼────────┼────────┼──┤
│1│旭辰國際有限公司陳│上海國際商業銀行桃│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參拾肆萬玖仟肆佰│YA0二二一六0│  │
│ │哲杰             │園分行            │           │伍拾貳元        │五              │  │
├─┼─────────┼─────────┼───────────┼────────┼────────┼──┤
│2│旭辰國際有限公司陳│上海國際商業銀行桃│九十三年十月十八日    │陸仟捌佰元      │YA0二二一六0│  │
│ │哲杰             │園分行            │           │                │四              │  │
├─┼─────────┼─────────┼───────────┼────────┼────────┼──┤
│3│旭辰國際有限公司陳│上海國際商業銀行桃│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參拾萬元        │YA0二二一六0│  │
│ │哲杰             │園分行            │           │                │六              │  │
├─┼─────────┼─────────┼───────────┼────────┼────────┼──┤
│4│旭辰國際有限公司陳│上海國際商業銀行桃│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參拾萬元        │YA0二二一六0│  │
│  │哲杰             │園分行            │           │                │七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