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再微字第3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再微字第3號
- 再審原告
- 甲○○
- 再審被告
- 九松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押租金等事件,再審原告對於本院民國95年2月8 日94年度再微字第9 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再審之訴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郭琇玲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再微字第3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押租金等事件,再審原告對於本院民國95年2月8 日94年度再微字第9 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下:
再審之訴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郭琇玲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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