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08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2088號
- 上訴人
- 欣媒体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即新媒体傳播事業股
- 上訴人
- 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上訴人
- 龍增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本院95年度訴字第2088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3,00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46,0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未繳,即以上訴不合程式駁回其上訴。又上訴人聲明上訴狀並未表明上訴理由,並依上開規定命上訴人於前揭同一期間內併同補正之,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