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8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80號
- 原告
-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乙○○
- 被告
- 里光測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壬○○
- 法定代理人
- 甲○○
- 法定代理人
- 辛○○
- 兼上法人
- 法定代理人
- 己○○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被告
- 庚○○
戊○○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五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80號
戊○○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五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