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464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4645號
- 債權人
- 界準有限公司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鎮豪針織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一、債權人界準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
二、正確之請求原因及事實 (請釋明借款新台幣
三、利息起算日 (聲明與本票附表之記載不相符
民事庭法 官 張益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4645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鎮豪針織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一、債權人界準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
二、正確之請求原因及事實 (請釋明借款新台幣
三、利息起算日 (聲明與本票附表之記載不相符
民事庭法 官 張益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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