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40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4 月 25 日
- 法官蘇昌澤
- 當事人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4087號聲 請 人 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文獻 即接管小組 召集人 非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劉邦保即千藝企業社、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之正確姓名及戶謄(記事勿省)。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25 日簡易庭法 官 蘇昌澤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6 年 4 月 25 日書記官 陳坤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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