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票字第496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6年度票字第4965號
- 聲請人
- 福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聲請人
- 室
- 法定代理人
- 乙○○
本件聲請人與相對人佶達顧問有限公司、甲○○間請求本票裁定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一、相對人佶達顧問有限公司業已解散,請提出
二、另列出相對人佶達顧問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姓
三、並請另向相對人佶達顧問有限公司營業地址
簡易庭法 官 林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