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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1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6 年 02 月 27 日
  • 法官
    陳清怡

  • 原告
    王萬來即日美洗衣店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111號聲 請 人 王萬來即日美洗衣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經本院於民國96年2 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938 號公示催告在案,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並於民國96年1 月8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清怡 ┌──────────────────────────────────────────────────────┐ │支票附表: 95年度催字第938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00│曾榮輝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 │95年9月27日 │33,773元 │0000000 │ │ │1 │ │金陵分行 │ │ │ │ │ ├─┼─────────┼─────────┼───────────┼────────┼────────┼──┤ │00│蕭來清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 │95年8月25日 │58,708元 │0000000 │ │ │2 │ │大竹分行 │ │ │ │ │ ├─┼─────────┼─────────┼───────────┼────────┼────────┼──┤ │00│新國民綜合醫院 │彰化商業銀行 中壢│95年8月31日 │29,624元 │0000000 │ │ │3 │吳運東 │分行 │ │ │ │ │ │ │ │ │ │ │ │ │ └─┴─────────┴─────────┴───────────┴────────┴────────┴──┘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王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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