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3 月 3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除字第60號聲 請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96年3 月16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嘉山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5年度催字第1018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6年1 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並提出證券原本,故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30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進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30 日書記官 李麗娟 附表: ┌──────────────────────────────────────────────────┐ │股票附表: 96年度除字第60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1│嘉山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 │ │1 │77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