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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26936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7 月 3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26936號

債權人
久通塑膠有限公司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宏騰塑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由

一、查支付命令之聲請,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為限,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民事訴訟法第50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經核債權人之請求為並非一定之金額,依首開法條規定,其支付命令之聲請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佳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0  日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坤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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