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催字第76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催字第769號
- 聲請人
- 欣和銑業企業社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之營利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珉瑄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催字第769號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之營利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珉瑄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催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