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催字第5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6 月 23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催字第584號聲 請 人 祥樺氣體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聲請人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票據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將本裁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票據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票據。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票據,本院將宣告該票據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佳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3 日書記官 陳坤揚 ┌──────────────────────────────────────────────────────┐ │支票附表: 97年度司催字第584號│ ├─┬─────────┬─────────┬───────────┬────────┬────────┬──┤ │00│業揚企業社彭維進 │土地銀行平鎮分行 │96年11月10日 │5,040元 │DD0七二四三九│ │ │1 │ │ │ │ │0 │ │ ├─┼─────────┼─────────┼───────────┼────────┼────────┼──┤ │00│達壢機械有限公司廖│台灣銀行平鎮分行 │96年11月20日 │5,841元 │AP三六七五八三│ │ │2 │運立 │ │ │ │一 │ │ ├─┼─────────┼─────────┼───────────┼────────┼────────┼──┤ │00│達壢機械有限公司廖│台灣銀行平鎮分行 │96年10月20日 │4,074元 │AP三六七五八0│ │ │3 │運立 │ │ │ │六 │ │ ├─┼─────────┼─────────┼───────────┼────────┼────────┼──┤ │00│廖慧君 │大溪鎮農會 │96年10月31日 │1,850元 │FA二0八0九一│ │ │4 │ │ │ │ │九 │ │ ├─┼─────────┼─────────┼───────────┼────────┼────────┼──┤ │00│廖慧君 │大溪鎮農會 │96年11月30日 │8,375元 │FA二0八0九二│ │ │5 │ │ │ │ │三 │ │ ├─┼─────────┼─────────┼───────────┼────────┼────────┼──┤ │00│易修企業社葉爾彬 │土地銀行石門分行 │96年11月10日 │998元 │BCB0七一一一│ │ │6 │ │ │ │ │三0 │ │ ├─┼─────────┼─────────┼───────────┼────────┼────────┼──┤ │00│明麒金屬有限公司楊│彰化銀行楊梅分行 │96年12月15日 │25,830元 │CM五八五七五四│ │ │7 │鎮宇 │ │ │ │二 │ │ ├─┼─────────┼─────────┼───────────┼────────┼────────┼──┤ │00│明麒金屬有限公司楊│彰化銀行楊梅分行 │96年11月15日 │19,530元 │CM五八五七五二│ │ │8 │鎮宇 │ │ │ │0 │ │ ├─┼─────────┼─────────┼───────────┼────────┼────────┼──┤ │00│員豐有限公司劉員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96年12月10日 │8,085元 │AV0八0四四四│ │ │9 │ │明分行 │ │ │一 │ │ ├─┼─────────┼─────────┼───────────┼────────┼────────┼──┤ │01│員豐有限公司劉員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96年11月10日 │7,350元 │AV0八0四四一│ │ │0 │ │明分行 │ │ │三 │ │ ├─┼─────────┼─────────┼───────────┼────────┼────────┼──┤ │01│通禹股份有限公司羅│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96年12月5日 │30,912元 │0000000 │ │ │1 │新福 │明分行 │ │ │ │ │ ├─┼─────────┼─────────┼───────────┼────────┼────────┼──┤ │01│通禹股份有限公司羅│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96年11月5日 │13,986元 │0000000 │ │ │2 │新福 │明分行 │ │ │ │ │ ├─┼─────────┼─────────┼───────────┼────────┼────────┼──┤ │01│通特有限公司劉員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新│96年12月10日 │56,522元 │ZT七六六四一二│ │ │3 │ │明分行 │ │ │二 │ │ ├─┼─────────┼─────────┼───────────┼────────┼────────┼──┤ │01│雷工激光科技股份有│兆豐銀行中壢分行 │96年10月31日 │39,522元 │CL0四五四五六│ │ │4 │限公司王維德 │ │ │ │三 │ │ ├─┼─────────┼─────────┼───────────┼────────┼────────┼──┤ │01│瑞騰金屬有限公司陳│上海銀行延平分行 │96年12月15日 │2,940元 │YP000六四0│ │ │5 │淑君 │ │ │ │五 │ │ ├─┼─────────┼─────────┼───────────┼────────┼────────┼──┤ │01│瑞騰金屬有限公司陳│上海銀行延平分行 │96年11月15日 │3,255元 │YP000五四三│ │ │6 │淑君 │ │ │ │0 │ │ ├─┼─────────┼─────────┼───────────┼────────┼────────┼──┤ │01│曄展電機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內壢分│96年12月15日 │1,864元 │YA二一三七三四│ │ │7 │司龔日南 │行 │ │ │四 │ │ ├─┼─────────┼─────────┼───────────┼────────┼────────┼──┤ │01│曄展電機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內壢分│96年11月15日 │4,121元 │YA二一三六四六│ │ │8 │司龔日南 │行 │ │ │九 │ │ ├─┼─────────┼─────────┼───────────┼────────┼────────┼──┤ │01│政新金屬工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內│96年11月10日 │28,720元 │AV0九三二三0│ │ │9 │限公司鄭世光 │壢分行 │ │ │九 │ │ ├─┼─────────┼─────────┼───────────┼────────┼────────┼──┤ │02│政新金屬工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內│96年12月10日 │28,210元 │AV0九三二三三│ │ │0 │限公司鄭世光 │壢分行 │ │ │八 │ │ ├─┼─────────┼─────────┼───────────┼────────┼────────┼──┤ │02│富專鋼鐵有限公司張│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內│96年11月10日 │170,058元 │AV0九四四八三│ │ │1 │添發 │壢分行 │ │ │三 │ │ ├─┼─────────┼─────────┼───────────┼────────┼────────┼──┤ │02│凱信機械工業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內│96年11月20日 │1,575元 │0000000 │ │ │2 │司張信凱 │壢分行 │ │ │ │ │ ├─┼─────────┼─────────┼───────────┼────────┼────────┼──┤ │02│佐昇機械有限公司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八│96年10月31日 │1,100元 │AT0八五四六三│ │ │3 │王天平 │德分行 │ │ │五 │ │ ├─┼─────────┼─────────┼───────────┼────────┼────────┼──┤ │02│盟新電機行張耀明 │桃園信用合作社介壽│96年11月15日 │1,995元 │E0000000│ │ │4 │ │分行 │ │ │ │ │ ├─┼─────────┼─────────┼───────────┼────────┼────────┼──┤ │02│宏太機械有限公司廖│渣打商業銀行大樹林│96年10月31日 │5,985元 │AA三八0七三七│ │ │5 │敏宏 │分行 │ │ │一 │ │ ├─┼─────────┼─────────┼───────────┼────────┼────────┼──┤ │02│宏太機械有限公司廖│渣打商業銀行大樹林│96年11月31日 │3,780元 │AA三八七七三0│ │ │6 │敏宏 │分行 │ │ │四 │ │ ├─┼─────────┼─────────┼───────────┼────────┼────────┼──┤ │02│禾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台灣銀行建國分行 │96年12月31日 │92,012元 │AN四四一三0四│ │ │7 │司 │ │ │ │八 │ │ ├─┼─────────┼─────────┼───────────┼────────┼────────┼──┤ │02│精台鐳射精密股份有│台灣銀行建國分行 │97年1月5日 │243,311元 │AB八六0九四二│ │ │8 │限公司陳馨湘 │ │ │ │三 │ │ ├─┼─────────┼─────────┼───────────┼────────┼────────┼──┤ │02│精台鐳射精密股份有│台灣銀行建國分行 │96年12月5日 │294,761元 │AB八六0九三七│ │ │9 │限公司陳馨湘 │ │ │ │0 │ │ ├─┼─────────┼─────────┼───────────┼────────┼────────┼──┤ │03│房記企業社王月瑱 │渣打商業銀行金陵分│96年10月31日 │893元 │AA三七四一三三│ │ │0 │ │行 │ │ │九 │ │ └─┴─────────┴─────────┴───────────┴────────┴────────┴──┘ 附記: 一、請於主文第2 項所示期間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一日(附記部份不必刊登),並請先校對無誤後,將該新聞紙全版保存(請勿剪開),未遵期刊登,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二、刊登新聞紙滿4 個月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另行持本公示催告及保存之新聞紙全版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