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12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2 月 23 日
- 法官張金柱
- 當事人欣鋼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冠昱消防實業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1283號原 告 欣鋼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冠昱消防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3 月25日上午10點4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開庭(桃園市○○路120 號簡易庭大樓)。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2 月 25 日書記官 黃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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