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670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670號
- 原告
- 郁捷通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羅馬磁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原告與被告羅馬磁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原告起訴雖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下同)1,000 元,惟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2,295,355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3,770元,原告僅繳納1, 000元,尚不足22,77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