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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433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6 月 25 日

法官張金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433號

聲請人
群鉅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6 月18日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持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
請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437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97年1 月24日
刊登民眾日報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
原支票,爰聲請宣告附表所載支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1437號公示催告
    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7年5 月26日屆滿(期間之末日為星
    期六,故於上開期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
    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5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張金柱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珮娟
┌──────────────────────────────────────────────────────┐
│支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433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 │元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復華商業銀行平鎮分│96年8月30日           │51,317元        │AD三三四五八一│    │
│  │司                │行                │                      │                │0              │    │
│  │劉連生            │                  │                      │                │                │    │
├─┼─────────┼─────────┼───────────┼────────┼────────┼──┤
│2 │玖華金屬工業有限公│華南銀行八德分行  │96年10月15日          │85,000元        │VC一八三0四八│    │
│  │司                │                  │                      │                │七              │    │
│  │楊德和            │                  │                      │                │                │    │
├─┼─────────┼─────────┼───────────┼────────┼────────┼──┤
│3 │黃曾漢即合一行    │合作金庫銀行中原分│96年9月30日           │35,950元        │OY0七一七五九│    │
│  │                  │行                │                      │                │六              │    │
├─┼─────────┼─────────┼───────────┼────────┼────────┼──┤
│4 │穎西工業股份有限公│兆豐銀行北中壢分行│96年8月31日           │58,145元        │YT00一八八六│    │
│  │司                │                  │                      │                │五              │    │
│  │洪寶燄            │                  │                      │                │                │    │
├─┼─────────┼─────────┼───────────┼────────┼────────┼──┤
│5 │穎西工業股份有限公│兆豐銀行北中壢分行│96年9月30日           │48,917元        │YT00一九00│    │
│  │司                │                  │                      │                │五              │    │
│  │洪寶燄            │                  │                      │                │                │    │
├─┼─────────┼─────────┼───────────┼────────┼────────┼──┤
│6 │黃文財即鈺成五金行│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96年9月30日           │28,123元        │UA八三0五一五│    │
│  │                  │行                │                      │                │五              │    │
├─┼─────────┼─────────┼───────────┼────────┼────────┼──┤
│7 │黃文財即鈺成五金行│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96年8月31日           │14,062元        │TB五七八一二0│    │
│  │                  │行                │                      │                │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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