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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5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7 年 08 月 22 日
  • 法官
    田玉芬
  • 法定代理人
    乙○○

  • 原告
    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585號聲 請 人 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97年8 月21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196 號公示催告在案,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並於民國97年7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2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田玉芬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李麗娟 ┌──────────────────────────────────────────────────────┐ │支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585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00│施姚麗花 │大溪鎮農會 │97年2月29日 │72,000元 │FA二0九一三九│ │ │1 │ │ │ │ │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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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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