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65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656號
- 聲請人
- 台灣鍛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97年9 月25日辯論終結,
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證券,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240 號裁定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理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240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7 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支票附表:97年度除字第656 號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00│佳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合作金庫中原分行 │97年3月15日 │120,645元 │OY0八一0三九│ │ │1 │司彭仁煥 │ │ │ │九 │ │ ├─┼─────────┼─────────┼───────────┼────────┼────────┼──┤ │00│佳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合作金庫中原分行 │97年3月15日 │692,417元 │OY0八一0三八│ │ │2 │司彭仁煥 │ │ │ │一 │ │ ├─┼─────────┼─────────┼───────────┼────────┼────────┼──┤ │00│佳陞建設股份有限公│合作金庫中原分行 │97年3月15日 │633,938元 │OY0八一0三四│ │ │3 │司彭仁煥 │ │ │ │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