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140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05 月 12 日

  • 當事人
    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14009號債 權 人 甲○○○○○○○○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欣揚航國際通運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債權人「甲○○○○○○○○○○」之商業登記資料。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王政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12  日書記官 卓清和

判決實戰
574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490
NT$13,800
省 $9,3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