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司票字第7637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8年度司票字第7637號
- 聲請人
- 德錦國際針織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上和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相對人上和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業已變更,請補其正確法定代理人之姓名、住所,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請向其登記機關申請)。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