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30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305號
- 原告
- 峰賓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戊○○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丁○○
- 法定代理人
- 丙○○
- 法定代理人
- 己○○
- 訴訟代理人
- 黃文明律師
- 被告
- 高帝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王年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30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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