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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34924 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34924 號

債權人
立瑞畜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雅慧

壹、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黃麗玲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5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5 日內補繳,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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