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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司司字第89號

展期清算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7 月 1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司字第89號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億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上開聲請人聲請展期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起展延至民國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 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 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公司法第334 條、第87條第3 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億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經鈞院以96年度司字第290 號准予備查。該公司因中正路366 號15樓拍賣之金額分配表(86年執字第8587號),尚未確認正確金額及分配,待分配表完成分配後,方能完成清算,免清算無法如期完成,爰依公司法之規定,聲請准予展期清算等語。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係於民國96年7 月23日就任億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此據本院依職權調閱96年度司字第 290號卷宗核閱屬實。又本件聲請,經核與法並無不合,爰准其清算程序自99年7 月23日起展延6 個月至100 年1 月22日止。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仟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司法事務官 黃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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