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189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0 月 13 日

法官卓立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簡上字第189號

上訴人
劉春源
訴訟代理人
鍾明達 律師
被上訴人
高樂登百貨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佳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在本院民事第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期日。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卓立婷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王素玲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