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3 月 0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55號原 告 蔡明芳 訴訟代理人 黃暖琇律師 複 代理人 陳志銘 被 告 邱素幸 謝清龍 卓黃美月 陳德旺 呂心妹 吳美惠 謝佩君 吳寶玉 馬世忠 劉慶章 彭采萍 謝宗隆 洪春梅 王博正 孫忠理 洪愛嬌 陳綉菁 陳柏存 楊秀珠 謝文芳 萇秀卿 鄭簡秋香 曾嬿霖 白梅芳 白淑萍 張志煌 林采瑄 陳政瑋 鄭汝勤 陳博文 林嘉信 吳美麗 鄭慧婷 鄭秀津 蔡志隆 簡秀儀 莊嚴麗卿 簡楊金蓮 李湘茹 曾馨云 王蘇宏 彭建鋒 李珮瑜 吳正東 柳瑞怡 黃曉伶 速得博產物有限公司 上 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鄧祥月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68號11樓 被 告 莊士永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11號9樓 邱惠貞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188號4樓 陳文林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611號4樓 彭家棟 住桃園縣桃園市○○○街611號3樓 高博瑜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11號10樓 林思岑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07號8樓 姜文忠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11號8樓 邱蓮娣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09號5樓 鄭明芳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09號10樓 蔡雅雪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57號11樓之1 簡茂林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11號7樓 劉敬梅 住屏東縣屏東市豐源里23鄰精忠巷22號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君豪律師 複 代理人 關維忠律師 被 告 李丞緯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211號4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4 日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琇玲 法 官 陳婉玉 法 官 郭俊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4 日書記官 黃昰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