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75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75號
- 原告
- 桃園縣龜山鄉自強國民小學
- 法定代理人
- 黃從孝
- 訴訟代理人
- 謝清傑 律師
- 被告
- 建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柏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被告請於開庭前以書狀針對附件陳貞彥建築師事務所一百年六月十三日回函內容表示意見,並將書狀繕本逕送原告(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