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101年度桃簡字第168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桃簡字第1689號
先位 原告 莊椏情
周法德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欣佑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備位 原告 樂活優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法德
- 訴訟代理人
- 陳欣佑律師
- 被告
- 黃崇聖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 年7 月19日上午9 時,在本院桃園簡易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桃簡字第1689號
先位 原告 莊椏情
周法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2 年7 月19日上午9 時,在本院桃園簡易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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