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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102年度桃勞簡字第24號

勞資糾紛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8 月 23 日

法官曾名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桃勞簡字第24號

原告
陳玉慧
被告
桃聯救護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靖卿

上列當事人間勞資糾紛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2 年10月3 日下午2時30 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3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曾名阜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張妤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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