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105年度桃保險小字第233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桃保險小字第233號
- 原告
-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泰宏
- 訴訟代理人
- 巫光璿
- 訴訟代理人
- 李肇寧
- 訴訟代理人
- 張聖忠
- 被告
- 順通拖吊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郁原
- 訴訟代理人
- 黃富義
- 被告
- 呂俊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桃保險小字第23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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