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106年度桃小字第112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桃小字第1122號
- 上訴人
- 匯鑽國際珠寶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俊宇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唯一服飾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6 年10月6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8 萬1,900 ,應徵上訴審裁判費1,5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