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109年度桃小字第13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桃小字第134號
- 原告
- 頤泰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偉祥
- 訴訟代理人
- 洪芳卿
- 被告
- 捷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柯開發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四十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桃小字第134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四十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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