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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桃訴字第9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8 月 18 日

法官陳逸倫

原告
鑫馳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秀娟
訴訟代理人
蕭弼中
被告
悅新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文如
訴訟代理人
彭義誠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其陸律師
複代理人
劉育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前於民國111年7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111年8月19日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陳逸倫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潘昱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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