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11年度桃補字第7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喪葬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桃園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2 年 01 月 12 日
- 當事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羅智先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桃補字第746號 原 告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智先 上列原告與被告蔣嘉凱間請求給付喪葬費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000元,應 徵第一審裁判費2,1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2 日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楊奕泠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王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