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95年度桃小字第93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95年度桃小字第936號
- 原告
- 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欣龍輝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移送前來,於民國95年 5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叁萬玖仟玖佰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95年度桃小字第93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臺灣台中地方法院移送前來,於民國95年 5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叁萬玖仟玖佰元。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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