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97年度桃勞簡字第17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97年度桃勞簡字第17號
- 原告
- 丙○○
- 被告
- 典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7年7 月??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 97年度桃勞簡字第1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7年7 月??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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