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97年度桃小字第40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桃小字第404號
- 原告
- 鋐陽櫥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 被告
- 鉦鴻大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7年4 月29日上午?時31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原告並應當庭提出系爭支票之「除權判決」。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桃小字第40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7年4 月29日上午?時31分,在本院民事第?法庭開庭,原告並應當庭提出系爭支票之「除權判決」。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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