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桃園簡易庭99年度桃簡字第28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桃簡字第282號
- 上訴人
- 久大織帶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福明
上列上訴人因本院99年度桃簡字第282 號與被上訴人佳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不服本院民國99年12月27日所為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493,72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1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1 第3 項、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