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交重附民字第18號
- 原告
- 李粉
- 原告
- 李銘賢
- 原告
- 李奕鋒
- 原告
- 李碧蓮
- 原告
- 李沛紜
- 被告
- 劉文財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05 年度交易字第269 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5年度交重附民字第18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05 年度交易字第269 號),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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