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335號
- 原告
- 黃櫻香
- 訴訟代理人
- 吳鎧任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廷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鄭猷耀律師
- 被告
- 黃華傑
- 被告
- 景美物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國威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0年度易字第53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附民字第335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0年度易字第53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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