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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聲沒字第99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15 日

法官簡伶潔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林筠儒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1年度緩字第40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林筠儒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4550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物,經鑑定結果均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另扣案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物,係被告因違反本案商標法犯行所獲之犯罪所得,並經其自動繳交而查獲在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規定聲請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分別定有明文。又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分別有明文規定。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4550號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11年5月25日緩起訴處分確定,嗣於112年5月24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憑,經本院核閱該案卷宗無訛。其中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物,經鑑定結果,分別係侵害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商標權人商標權之商品,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資料9份、Sumikkogurashi(角落小夥伴)鑑定報告書、美傑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貞觀法律事務所鑑定報告書、東禾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本院109年聲搜字第509號搜索票、蝦皮購物網頁擷圖、交易明細、帳號查詢、通聯調閱查詢單各1份、及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1份、現場及扣案物照片4張在卷可稽(偵卷第13至19頁、第28至32頁、第34至45頁、第49至50頁、第54至69頁、第72至80頁、第85頁、第91至93頁、第99至100頁反面),足認前揭扣案物確均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甚明,而為專科沒收之物,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予宣告沒收。

四、至扣案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物,為被告自動繳回款項,係被告犯罪所得,業經被告於警詢時供述明確(偵卷第11頁),復有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贓證物款收據各1份(偵卷第20至25頁、第109頁)在卷可稽,惟被告已與附表所示各商標權人達成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害,有圓創品牌股份有限公司說明狀及所附切結書、和解書各1份(偵卷第129至131頁)、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刑事陳報狀及所附和解書各1份(偵卷第132至133頁)、國際影視有限公司刑事陳報狀及所附和解書各1份(偵卷第134至135頁反面)、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刑事陳報狀1份(偵卷第136頁)、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刑事陳報狀1份(偵卷第139頁)、東禾數位行銷有限公司陳報狀1份(偵卷第143頁)附卷可佐,被告上開賠償金額顯已超過其犯罪所得,堪認已達沒收制度剝奪被告犯罪利得之立法目的,是若再就其犯罪所得予以宣告沒收,將有過苛之虞,爰不予宣告沒收,是此部分聲請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前段、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5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簡伶潔

書記官 沈怡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6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扣押物及商品名稱 數量 正註冊/審定號 商標權人 備註 1 仿冒「多拉a夢」商標之口罩套 44件 995158號 日商小學館集英社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 2 仿冒「多拉a夢」商標之驅蚊貼片 51件 997666號  和解 3 仿冒「佩佩豬」商標之內褲 4件 0000000號 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及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共同擁有 和解 4 仿冒「POLI」圖鑑之貼紙 9件 0000000號 韓商.羅伊視效動漫有限公司 和解 5 仿冒「Line Friends」商標之口罩套 4件 0000000號 日商連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 6 仿冒「Hello Kitty」商標之口罩套 90件 0000000號 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 7 仿冒「Hello Kitty」商標之驅蚊貼片 56件 0000000號  和解 8 仿冒「角落生物」商標之口罩套 45件 0000000號 日商森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和解 9 仿冒「OPI」商標之指緣油 35件 0000000號 OPI產品公司 和解  犯罪所得新臺幣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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