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1,93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虎簡字第283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張恂嘉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宣甫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1175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陳宣甫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5行「己用」後方增加「而竊取之」,第6行「撞毀」更正為「輕微碰撞(已發還祝正倫)」,證據增加「現場照片」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陳宣甫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爰審酌被告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利觀念,危害被害人之財產法益,破壞社會秩序,所為實不可取。且被告前有詐欺等財產犯罪前科,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素行未臻良好,以刑罰矯正被告之法治觀念需求確實存在。慮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被告所竊取之財物價值、犯罪情節與所生損害,及被告於警詢時自承之教育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被告之犯罪所得已發還告訴人祝正倫,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在卷可佐,不予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周甫學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日期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3  日

         虎尾簡易庭 法 官 張恂嘉

               書記官 陳淳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4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件論罪科刑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11753號
  被   告 陳宣甫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宣甫於民國114年7月22日12時40分許,意圖為自己不法之
    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未經祝正倫之同意,在雲林縣○○鎮
    ○○路000巷00號前,以祝正倫之鑰匙,插入祝正倫所有、車
    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之電門,以所有權人自居據
    為己用。嗣於同日20時35分許,在雲林縣虎尾鎮發生車禍而
    撞毀。嗣經祝正倫報警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祝正倫由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㈠被告陳宣甫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之自白。
  ㈡證人即告訴人祝正倫於警詢時之指訴。 
  ㈢車輛詳細資料報表、贓物認領保管單1份。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8  日               檢 察 官 周甫學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9   日               書 記 官 廖珮忻 參考法條:刑法第320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虎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