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5年度附民字第165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09 日

法官王子榮黃偉銘葉喬鈞

附民原告 葉憶玲

附民被告 王銘頂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115年度易字第6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案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王子榮

法 官 黃偉銘

法 官 葉喬鈞

書記官 王麗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5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