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三二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自字第三二號
- 自訴人
- 金豪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自字第三二號
右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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