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4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8年度重附民字第1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1 月 18 日

法官陳定國周欣怡温文昌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98年度重附民字第1號

原告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貴明
訴訟代理人
林木森
被告
臺染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兼法定代理 張華玫
被告
被告
彩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兼法定代理 甘天財
被告
被告
聖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張添定

上列被告臺染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張華玫、被告彩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甘天財、被告聖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張添定等因違反電業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定國

                  法 官 周欣怡

                  法 官 温文昌

                  書記官 張簡純靜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8年度重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