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1 分鐘讀完 全文 3,61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10182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0年度司促字第10182號
債 權 人
楊福來即盈福工程行
豐詣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惠洲
債 權 人
古明興即鉅昌砂石行
蘇文龍即龍煌土木工程行
毅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温世明
債 權 人
曹新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阿煌
債 權 人
廣元門窗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元仁
債 權 人
州邦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建達
債 權 人
旭展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玉璋
債 權 人
光超建材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炎奉
債 權 人
陳義順即東億黑板教具行
黃進松即貫弘企業社
仁宇金屬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聞遠
債 權 人
吉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瑞宏
債 權 人
將傑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康水火
債 權 人
和佶地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石賜宗
債 權 人
葉祿彬即富友塗料行
順鴻廢棄物清除回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玉滿
債 權 人
北皓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湋金
債 權 人
群泰總合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官紋州
債 權 人
曹國楨即寶固工程行
吳素貞即永大企業社
兼上二十二人
代 理 人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之2
法定代理人
陳鴻章
債 務 人
明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安耕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各給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各500 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即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如債務人不於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附表: 100 年度司促字第10182號 │├──┬───────────────┬───────────┤│編號│ 相 關 債 權 人 │ 金額(新台幣) │├──┼───────────────┼───────────┤│01 │楊福來即盈福工程行 │1,380,591元 │├──┼───────────────┼───────────┤│02 │豐詣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2,948,660元 │├──┼───────────────┼───────────┤│03 │古明興即鉅昌砂石行 │693,178元 │├──┼───────────────┼───────────┤│04 │蘇文龍即龍煌土木工程行 │623,050元 │├──┼───────────────┼───────────┤│05 │毅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877,255元 │├──┼───────────────┼───────────┤│06 │曹新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74,024元 │├──┼───────────────┼───────────┤│07 │廣元門窗建材有限公司 │1,929,375元 │├──┼───────────────┼───────────┤│08 │州邦企業有限公司 │414,503元 │├──┼───────────────┼───────────┤│09 │旭展建材有限公司 │623,243元 │├──┼───────────────┼───────────┤│10 │光超建材工業有限公司 │1,024,656元 │├──┼───────────────┼───────────┤│11 │陳義順即東億黑板教具行 │617,715元 │├──┼───────────────┼───────────┤│12 │黃進松即貫弘企業社 │3,599,805元 │├──┼───────────────┼───────────┤│13 │仁宇金屬有限公司 │2,043,849元 │├──┼───────────────┼───────────┤│14 │吉仲有限公司 │499,971元 │├──┼───────────────┼───────────┤│15 │將傑企業有限公司 │2,867,036元 │├──┼───────────────┼───────────┤│16 │和佶地磚有限公司 │1,654,745元 │├──┼───────────────┼───────────┤│17 │葉祿彬即富友塗料行 │1,434,393元 │├──┼───────────────┼───────────┤│18 │順鴻廢棄物清除回收股份有限公司│1,153,356元 │├──┼───────────────┼───────────┤│19 │北皓企業有限公司 │231,000元 │├──┼───────────────┼───────────┤│20 │群泰總合建材有限公司 │380,741元 │├──┼───────────────┼───────────┤│21 │曹國楨即寶固工程行 │465,069元 │├──┼───────────────┼───────────┤│22 │吳素貞即永大企業社 │149,634元 │├──┼───────────────┼───────────┤│23 │長益友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6,551,263元 │└──┴───────────────┴───────────┘

附註:

一、本事件確定後,本院依職權以平信自動發給確定證明書,如債務人送達未到或寄存送達者,本院亦逕依職權查址後另行再為送達;聲請人於收受本支付命令40日後,如尚未收到確定證明書者,得自行具狀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確定與否,本院當另行函覆。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6 日

司法事務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