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396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396號
- 原告
- 王德民
- 被告
- 美加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隆
- 法定代理人
- 李阿利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鴻
- 法定代理人
- 林滄洲
- 法定代理人
- 林本源
-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 柯天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公司營業所所在地乃位在台北市松山區○○○路150 號5 樓,而於本院民國100 年11月2 日審理時請求移轉管轄至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復經原告同意等情,有被告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在卷可稽,依民事訴訟第2 條第2 項之規定,應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爰依兩造合意聲請,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