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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拍字第178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1 月 02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拍字第178號

聲請人
楊宗哲
相對人
興華鐘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和圓

      陳美秀

      陳信宏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 條、第881 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下同)83年5 月2 日以附表所示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下同)80,000,000元之抵押權,存續期間自83年4 月26日起至84年4 月25日止,債務清償日期為84年4 月25日,並經辦妥登記在案。嗣後於86年6 月28日變更存續期間為自83年4 月26日起至86年12月31日止;權利價值變更為本金最高限額18,000,000元,亦經辦妥登記在案。茲相對人於86年6 月25日向聲請人借用18,000,000元,詎屆期未依約繳納本息,聲請人除於本院101 司執字第15949 號事件取得受償額2,417,687 元外,尚有不足清償額15,582,313元等語,爰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變更契約書、本票、本院雲院通101 司執丁字第15949 號債權憑證等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為證,依法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

三、本件經本院依法以101 年11月19日、101 年12月11日雲院通非平決101 年度司拍字第178 號函通知相對人表示意見,該通知已分別於101 年11月21日、101 年12月21日送達相對人,惟相對人逾期未表示意見。

四、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 元。

附註:

一、嗣後遞狀及其信封請註明案號及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逕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勿庸再具狀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附表:土地                                                                                          101年度司拍字第178號│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          利│                              │
│  ├───┬────┬───┬───┬────────┤  ├──────┤              │      備              考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  段│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範          圍│                              │
├─┼───┼────┼───┼───┼────────┼─┼──────┼───────┼───────────────┤
│0│雲林縣│斗六市  │石農  │      │0000-0000       │建│38.99       │全部          │重測前:石榴班段0000-0000地號 │
│0│      │        │      │      │                │  │            │              │                              │
│1│      │        │      │      │                │  │            │              │                              │
├─┼───┼────┼───┼───┼────────┼─┼──────┼───────┼───────────────┤
│0│雲林縣│斗六市  │石農  │      │0000-0000       │建│2403.54     │全部          │重測前:石榴班段0000-0000地號 │
│0│      │        │      │      │                │  │            │              │                              │
│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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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雲林縣│斗六市  │石農  │      │0000-0000       │建│492.90      │全部          │重測前:石榴班段0000-0000地號 │
│0│      │        │      │      │                │  │            │              │                              │
│3│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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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雲林縣│斗六市  │石農  │      │0000-0000       │建│2854.08     │全部          │重測前:石榴班段0000-0000地號 │
│0│      │        │      │      │                │  │            │              │                              │
│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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